人民法庭是基層社會治理的“前哨”,為基層和諧穩定筑起了堅實的法治屏障。今年以來,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以建設“楓橋式人民法庭”為抓手,以區、街道(鄉鎮)綜治中心平臺為樞紐,探索完善人民法庭全鏈條解紛新舉措,展現了司法為民新“楓”景。截至目前,南關區人民法院桃源人民法庭、幸福人民法庭與街道(鄉鎮)、社區聯動處置各類民事糾紛52件,成功化解40件,調解成功率達76.92%。
做好風險防范將隱患遏制在萌芽
南關區人民法院桃源人民法庭、幸福人民法庭借助線上、線下渠道,與街道(鄉鎮)深度協作,逐步構建起“橫向拓展、縱向延伸”的立體解紛體系,讓人民法庭與街道(鄉鎮)信息交流更及時、信息傳遞更高效。
參與構建部門聯動機制。人民法庭入駐轄區綜治中心,充分發揮法院專業優勢、法庭地緣優勢和街道(鄉鎮)、社區人緣優勢,向街道(鄉鎮)、社區、網格延伸,形成了“小區網格—社區—街道(鄉鎮)綜治中心—人民法庭”四級矛盾調處體系,實現矛盾糾紛解決關口前移、重心下沉。
建立信息互通機制。組建多個微信群,群內成員涵蓋人民法庭法官、法官助理、社區工作人員、社區調解員、網格長等,能夠隨時互通各方信息,交流調解經驗,共享法律知識。
建立法律宣傳工作機制。借助當地人民調解組織,聯合網格員、調解員等力量向群眾宣傳法律知識,面向街道(鄉鎮)、社區綜治專干開展法治素能培訓;構建線上、線下普法網絡,以新媒體平臺、社區宣傳欄為載體,針對不同群體開展分層、分類精準普法,擴大法治教育覆蓋面,提升法治教育效果。
建立訴前法律咨詢機制。通過精準研判矛盾焦點,開展訴訟風險評估,客觀分析訴訟成本與潛在風險,引導居民選擇調解、仲裁等適宜的解紛途徑,減輕群眾訴累,將矛盾糾紛化解于訴前。
做好高效調解把紛爭解決在當地
南關區人民法院桃源人民法庭、幸福人民法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踐行“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宗旨,持續創新案件辦理舉措,助力糾紛高效化解,讓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建立訴中矛盾化解機制。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辦案法官耐心傾聽、專業分析,引導矛盾雙方換位思考,理解彼此的訴求與困境,結合情、理、法進行疏導,充分挖掘和解空間,推動雙方當場達成和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落實特殊程序上門庭審機制。針對偏遠地區、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的特殊當事人,由法官走出法庭,前往當事人家中“上門開庭”,有效解決了當事人參與訴訟的實際困難,彰顯了司法的力度和溫度。
建立“巡回審判”機制。主動延伸審判觸角,將庭審現場“搬”到社區、鄉村,讓群眾在“家門口”即可參加庭審,既以規范化訴訟程序保障公平正義,又通過鮮活案例講明法理,讓群眾在親身體驗中增強法治意識,真正實現“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截至目前,兩個人民法庭共開展社區巡回審判30余次。
實質化解糾紛切實提升司法公信力
南關區人民法院桃源人民法庭、幸福人民法庭創新構建“專業調解+釋法明理+訴后問效”解紛模式,協同多方力量,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切實提升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建立法庭、街道(鄉鎮)座談會機制。積極與街道(鄉鎮)綜治中心對接,成立了由院黨組成員、法庭庭長、社區負責人、轄區公安負責人共同參與的協同解紛工作小組,就前端調解不成的疑難復雜糾紛召開座談會,從專業的角度提出解紛思路、開展專業調解。
建立釋法明理工作機制。在社區建立釋法明理工作站,配備資深法官、調解員及法律志愿者隊伍,針對婚姻家庭、鄰里糾紛、財產權益等群眾關切的問題,結合典型案例開展常態化普法宣講,剖析法律條文,厘清權利、義務的邊界;主動解答群眾的法律疑惑,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解讀司法程序與裁判邏輯,增強群眾的法律素養和依法維權意識,營造尊法、守法、學法、用法的良好氛圍,提升司法公信力。
建立訴后反饋機制。由“一庭一中心三所”聯動(即人民法庭+綜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律師事務所),及時通報重點案件處理進展和矛盾隱患,強化對重點案件的動態跟蹤和綜合研判,形成多方合力,做好訴后問效工作。
法韻漫春城,南“楓”潤萬家。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將繼續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深化多元解紛工作機制,全力打造人民法庭融入基層治理的“南關樣板”,為春城和諧穩定與高質量發展貢獻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