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話都不說了,一切盡在酒里!”多年前,張某和陳某作為生意場上的合作伙伴,酒桌上曾用這句話來對彼此的友情進行高度總結。多年以后,曾經的合作伙伴變成了執行案件的“主角”。在重慶市璧山區法院執行干警的主持下,今年5月,兩人的債務在“2400余斤酒里”一筆勾銷。
當日,在重慶市永川區大安鎮發現陳某時,執行干警李磊聞到了被執行人陳某身上有明顯的酒味。“法官,你看嘛,他屋頭酒多得很,怎么會沒錢還我!”張某是本案的申請執行人,“拖了7年了,今天無論如何都要跟他‘扯’清楚!”
張某和陳某的債源于2017年,當時還是合作伙伴的兩人一經對賬,發現陳某欠張某4萬余元的貨款未支付。二人協商無果后,張某訴諸法院。后經法院調解,陳某認賬卻不付賬。張某于2018年申請了強制執行,但只獲得了陳某名下賬戶僅剩的2900余元,該案被迫終本。
2024年5月下旬,張某在永川區大安鎮附近發現陳某后,立即與璧山區法院執行局取得聯系,請求對被執行人陳某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我沒得錢,過了這么久了,你們法院還要‘扭到費’!”陳某似乎對執行干警的到來倍感意外。鑒于酒后的陳某具有極強的抵觸情緒,想要就地開展調解困難重重。執行干警決定先將陳某拘傳回法院,再開展下一步工作。
來到璧山區法院,面對拘留措施的威懾,陳某的酒勁似乎也消退了幾分,“我一直都認賬,我又沒說不還。”
“你只是嘴上認賬,今天就兩個結果,要么你一次性把差的錢還給我,要么你就去拘留所‘蹲起’!”張某說道。
“法官同志,你評下理,我之前就跟他說了我用酒來抵債,他自己不要,怎么是我不還錢呢?”“你那些酒值得了幾個錢?”兩人開始爭執起來。
聽到兩人曾經就“以酒抵債”達成過一些共識,執行干警迅速叫停了兩人的爭吵,并仔細詢問詳情,準備以此作為切入點調解兩人之間的矛盾。原來,兩人此前曾經協商以酒抵債,只是對于高粱酒的單價雙方分歧較大,協商未果。
執行干警做起了雙方的工作,向雙方詳細陳述了如果通過查封、評估、拍賣的程序將酒變“現”,不僅耗時長且會產生多筆費用,對雙方都不利,于是引導雙方就酒的單價和利息適當讓步。最終,雙方一致同意被執行人陳某用2400余斤高粱酒抵償全部債務。
當天下班后,執行干警、執勤法警和雙方當事人再次來到永川區大安鎮,在陳某家中經過兩個小時的清點、核查、裝箱,最終,2400余斤高粱酒被順利搬運上車,案件得以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