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委政法委強化預防在前、調解優先、依法調解、實質調解的理念,牽頭推動衛健、司法行政等部門建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創新探索樹導向、依法解、促防范的“導、解、防”工作法。
一、樹導向,暢通主渠道。堅持建體系、明規范、強隊伍,用專業的人干專業的事,增強醫患雙方對醫調委的認同感,樹立“醫療糾紛化解找醫調委”的社會導向。一是強化制度銜接。出臺系列制度規范,為醫調委調處醫療糾紛提供制度保障,明確索賠金額超過1萬元的醫療糾紛,必須申請醫調委調解,凸顯其化解醫療糾紛主渠道定位。二是突出專業承接。選聘10名專職調解員和113名醫學、法學專家組成專業團隊,設立法律、醫學2個專家咨詢委員會和4個專業調解組,每組配備具有醫學、法學等專業資質的調解員,為醫療糾紛化解提供強有力專業支撐。三是做好群眾宣介。通過咨詢答疑、一線宣講、媒體引薦等方式,及時主動對接群眾,聚焦醫患雙方在病情認知程度、醫學知識、醫療服務規范等方面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有針對性地釋法明理,贏得信任,群眾主動申請醫調委調解的醫療糾紛逐年遞增,2021年以來占比保持在80%以上。
二、依法解,彰顯公信力。堅持依法依規按政策調處,實行準司法程序,做到受理、調查、評估、定責、協議等環節公開透明,彰顯公平公正。一是實行隨機分案。將糾紛受理后按類隨機分發至4個調解組辦理,統一案卷文書,實行工作職責、工作紀律、調解流程、政策標準以及調解人員公示“五上墻”,主動接受監督。二是精準調查研判。創新一查二問三研判的工作方法,即:全面查閱病歷檔案相關資料,分別詢問醫患雙方意見,組織專家團隊進行分析研判,還原事實真相、找準矛盾焦點、找準化解突破口。三是科學評估定責。對索賠金額1-10萬元的糾紛,按照回避和隨機相結合的原則,從專家咨詢委員會中抽取專家進行醫學評估;對病情復雜以及預估賠付金額超過10萬元的,則必須通過醫療損害鑒定、病理鑒定,明確醫患雙方過錯及責任程度。四是依法公正調解。堅持居中調解,以法律法規和技術評估、司法鑒定為依據,客觀公正確認醫療機構是否應予賠償,商定合理賠償額度。對試圖以鬧取勝、暴力維權的,堅持原則立場、絕不讓步,必要時導入訴訟程序解決,有效維護了醫患雙方合法權益。在成功調解糾紛中,“零賠償”占比近20%,確認醫療機構有過錯的全部履行到位、無一反復。全市“賴床”“醫鬧”事件下降至近五年“零發生”。
三、促防范,助力控源頭。堅持以調促防、源頭治理,通過前端、中端、末端全鏈條參與,筑牢醫療糾紛“防火墻”,幫助醫療機構提升服務質量和風險防范能力。一是主動介入預防。對于重大醫療糾紛,采取“一線工作法”,第一時間選派調解員深入現場開展工作,及時穩定患方情緒、緩解對立局面,引導進入調解渠道。二是注重以案促防。每處理一起糾紛,均及時向醫療機構反饋意見條。編寫糾紛處置案例匯編,組織上門送教、入院巡講。三是助力監管設防。每年發布醫療糾紛調解工作年度分析報告,配合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定期召開醫療糾紛分析會,提出管理建議并協助依法處置醫護人員醫療行為不規范問題21件次,從源頭上預防減少醫療糾紛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