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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監督事項清單429項 檢察機關打造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的“西藏樣板”
            時間:2024-01-20 15:37來源:西藏日報責任編輯:郭炬

            202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于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專門規定各地設立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以下簡稱偵協辦),協同構建以證據為核心的刑事指控體系。這是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積極推進執法司法制約監督體系、執法司法責任體系改革和建設的一項創新舉措。

            2023年,最高人民檢察院新一屆黨組明確提出:“要會同公安機關進一步推動實質化、規范化、體系化運行”。

            如何推進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實質化運行?西藏檢察機關按照最高檢的統一部署,自覺把這項工作作為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抓手,主動作為,真抓實干,推動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落地見效,奮力打造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的“西藏樣板”。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王旭東告訴記者,西藏檢察機關進一步加強偵查活動監督,并拓展與安全、海關緝私局建立偵協辦,推進偵協辦實質化運行,完善工作規則,制定監督事項清單429項。2023年,西藏檢察機關監督立案63件,同比上升3.5倍;監督撤案35件,同比上升2.9倍;書面糾正偵查活動違法390件,采納率達99.3%;糾正偵查機關漏捕漏訴50人;訴前羈押975人,同比下降10%。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發揮引領作用,首次直接監督立案3件,有效提升了公安執法和檢察監督規范化水平。

            以機制完善促進規范化運行

            針對西藏各市縣人民檢察院“不會監督、不敢監督、不善監督”的問題,2023年3月,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下發了《偵查監督事項清單(試行)》,對刑事訴訟法律規范中涉及的偵查活動監督事項進行了分類匯總,按照受理、管轄、立案、撤案、回避等辦案環節,明確監督項目28類,指導下級院厘清監督內容、監督方式,明確可能存在的違法行為事項429項。

            據介紹,自發布《偵查監督事項清單(試行)》后,西藏檢察機關辦理的此類監督案件大幅提升,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效果初顯。

            以協同履職實現體系化監督

            為提升檢察監督辦案質效,西藏三級檢察機關在推進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實質化運行過程中,注重從線索研判中監督、從同向融合中發力、從檢警協作中共贏三個維度增強疊加效能,實現了體系化監督。

            依托政法協同辦案平臺,借助偵協辦力量,推行“三集中三簡化”工作方式,積極推進“簡案快辦、繁案精辦”機制,從案件本身難易程度、刑罰輕重、認罪認罰等多維度,對輕微刑事案件適用簡易、速裁程序,快辦快審快結,成功將簡案引入快車道,使辦案質效得到雙提升。例如,山南市乃東區人民檢察院辦理各類普通輕微刑事案件的平均辦案周期從之前的20天縮短為6天,適用簡案快辦的案件已逐步推廣運用在危險駕駛、盜竊、故意傷害等各類輕微刑事案件中。

            堅持同向融合發力。辦公室設立后,檢察機關的監督活動從以往的對偵查活動單一、事后監督,向前拓展、向后延伸,逐漸實現偵查活動全過程、動態的監督,最大限度保證檢察監督和偵查活動的無縫銜接。

            其中,山南市乃東區人民檢察院堅持“提速不減質”,主動對接公安機關、審判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探索推行了偵協辦引導偵查、輕微案件證據指引、值班律師全程坐班等制度,通過檢察機關實時監督,既杜絕了輕微案件容易出現的辦案質量瑕疵、履職不規范、訴訟權利未得到保障等問題,也提高了檢察機關的量刑精準化水平、律師提供法律幫助的實質化作用。借助簡案快辦工作,乃東區人民檢察院極大推進偵協辦的實質化運行,輕微刑事案件的退查率同比下降17%,在提質增效中展現了“提速度不減質量、簡程序不減權利”檢察監督的新形象。

            以訴源治理實現社會治理法治化

            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通過制發檢察建議、強化釋法說理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目前已成為全區檢察機關能動履職的重要形式。

            據介紹,偵協辦自覺踐行“抓前端、治未病”的要求,充分運用社會治理檢察建議促進訴源治理,以“我管”促“都管”,做好辦案的“后半篇文章”。

            例如,山南市乃東區人民檢察院以“小案不小辦”的要求,深入剖析輕微刑事案件存在的社會綜合治理方面問題,在對多個盜竊案件集中快速辦理過程中,發現轄區廢品收購市場已成為盜竊案件的主要銷贓地,隨后檢察機關向行政機關制發了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2份,切實做到把司法“小案”作為群眾“大事”來辦,實現案件質效有力提升,以訴源治理推動更高水平的社會治理。

            王旭東表示,下一步,西藏檢察機關將繼續積極探索,充分發揮偵協辦組織協調、監督配合、督促落實、咨詢指導等作用,推進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實質化、規范化、體系化運行,讓偵查監督更有力,讓協作配合更有效,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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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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